该库区为工程库,库区民爆物品库房均为小型地面储存库,库区由中煤科工集团淮北爆破技术研究有限公司设计,设计库区内包括两栋炸药库和一栋雷管库,炸药库设计单库最大储量均为5t,雷管库设计最大储量为20000发;库区于2017年5月建设完成后,该公司向兴山县公安局申请对库区按照两栋栋单库最大储量分别为5t和4.6t的炸药库和一栋单库最大储量为20000发的雷管库进行安全验收评价,该申请得到了兴山县公安局的同意批复;因此本次将根据企业申请,本次对该库区将按照1号炸药库最大储量为5t,2号炸药库最大储量为4.6t,雷管库最大储量为20000发,库区炸药最大总储存量为9.6t炸药(储存品种:工业炸药、工业导爆索10000m,塑料导爆管10000m),雷管最大储存量为20000发雷管(储存品种:工业雷管)进行安全验收评价。由于本库区建设未进行安全预评价,故本次安全验收评价根据设计要求及库区实际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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