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坪坝区大后方燃气经营部位于沙坪坝区新建二村126号(租用3层建筑面积1528m2;主要负责人许天虎;大后方燃气经营部及所属瓶装供应站经营范围瓶装液化石油气、城镇燃气用二甲醚零售配送,经营规模约4000瓶/月;职工人数10人。所属瓶装供应站位于沙坪坝区井口镇双碑村朝天嘴社,占地面积约1000m2(利用废弃的屹立液化气充装站空场),甁库面积250m2(站内目前设瓶库共2间,实瓶库200m2单层高约7m、空瓶库50m2单层高约2.5m;轻金属钢制屋顶、砖混结构、水泥不发火地面;半开敞式建筑;库内采用防爆电气);设在站外采用单个集装箱的办公值班室1间面积20m2,并设有专人24h值班。
大后方燃气经营部所属瓶装供应站属Ⅰ类、20m3[15kg钢瓶560瓶以下]位于沙坪坝区井口镇双碑村朝天嘴社(紧邻乡村路旁)。经井口镇派出所《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记录》检查合格;站内防雷防静电装置经检测合格;主要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经专业培训已取得相应的上岗培训合格证;站内灭火器配置8kg手提式和35kg推车式干粉灭火器共12具;站内配置了4个探头的视频监视装置(信息储存时间90天);站内已配置了1个手持式可燃气体浓度报警检测器。
大后方燃气经营部及所属瓶装供应站配送经营的主要危险有害物质:液化石油气、城镇燃气用二甲醚。
大后方燃气经营部及所属瓶装供应站存在的主要危险是:火灾、爆炸、气瓶爆炸、液化石油气、城镇燃气用二甲醚泄漏,以及用户使用不当造成的危险等。
大后方燃气经营部所属瓶装供应站的周边环境、建筑耐火等级、建筑器材配置、防雷防静电装置等安全条件可满足液化气瓶装供应站气瓶储存的安全要求。
沙坪坝区大后方燃气经营部暨所属瓶装供应站属城镇燃气瓶装液化气经营单位,经辨识沙坪坝区大后方燃气经营部暨所属瓶装供应站液化石油气和城镇燃气用二甲醚允许储存的总量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且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城镇燃气不适用该规定。因液化石油气和城镇燃气用二甲醚的易燃易爆危险特性,因此应按易燃易爆危险重点场所进行监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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