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川东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东化工公司)前身为川东化工厂,始建于1958年,经过五十余年的不断发展,现已成为国内磷化工,化学试剂以及其他精细化工产品的主要生产基地。根据“关于加快实施主城区第二批环境污染安全隐患重点企业搬迁工作通知”(渝办发[2006]138号文)和“研究主城区重点大气污染企业搬迁鼓励政策的会议记要”(重庆市政府专题会议记要2002-19),川东化工公司生产厂所在地重庆市南岸区鸡冠石镇,根据重庆市主城区城市建设规划,该所在地已列入重庆市中央商务区(CBD)南区。所以,川东化工公司生产基地必须实现整体搬迁。要求在搬迁中“实现生产工艺技术和装备水平的提升,安全生产得以保证,资源利用率有所提高,污染产生量和排放量大幅度削减,环境质量得到改善,产品结构得到优化,生产规模得到扩大,人员结构更为合理,最终实现“搬活、搬大、搬强、消除污染和安全隐患”的目标。
搬迁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总投资48550万元,其中项目工程投资39250万元,项目占地约128.82亩。
依据《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年版)、《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年版),本项目生产的部分化工产品及中间产品属于危险化学品。如:甲酸、磷酸、三氯化磷、三氯氧磷、亚磷酸、盐酸、硫酸、硝酸、氨水、双氧水、一氧化碳(中间产品)、无水乙醇、其中三氯化磷、三氯氧磷属剧毒品。使用的原料黄磷、液氯属剧毒品。生产的硫酸、盐酸属易制毒品,除三氯化磷生产属危险化工工艺以外,其它生产装置不属于危险化工工艺范围。另外,按安监总管三[2011]95号文要求,川东化工公司生产或储存的液氯、煤气(CO)、硝酸铵、天然气、三氯化磷属于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该项目涉及的硝酸、双氧水(过氧化氢溶液)属于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本项目经辨识黄磷储槽(1#原料库)和硝酸罐区已构成重大危险源)。因此,重庆川东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搬迁项目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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