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轩能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李子坝加油加气站位于渝中区李子坝正街88号(上)/嘉滨路(下);法定代表人张绍渝;现有员工54人。于2008年11月建成(2014年新增LNG/L-CNG加气部分),2008年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成品油零售批准证书》;和《气瓶充装许可证》。李子坝加油加气站占地面积8384㎡,建筑面积6204.39㎡,设6口高压立式储气井(总水容积12m3);60m3LNG低温储罐1个;储油罐4个(其中15m3汽油罐3个,15m3柴油罐1个);双枪加气机17台(李子坝正街6台;中间层5台,其中3台已停用;嘉滨路6台)和四枪加油机6台(李子坝正街3台;嘉滨路3台),日加气量30000Nm3、加油量10t,属二级加油加气。
根据《危险化学品名录》2015年版,李子坝加油加气站经营储存的液化/压缩天然气(易燃气体)、汽油(易燃液体)和柴油(可燃液体)属于危险化学品。根据《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2013年完整版,汽油、液化/压缩天然气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根据《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2013年完整版辨识,李子坝加油加气站不涉及危险化工工艺。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09和《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对李子坝加油加气站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与分级,李子坝加油加气站储罐区(含储油罐、LNG低温储罐和高压立式储气井、脱硫塔等压力容器群组)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但站内压力容器群组已构成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
主要危险:火灾、爆炸、容器爆炸(管道爆裂)、中毒和窒息等。
主要危险:火灾、爆炸、容器爆炸(管道爆裂)、中毒和窒息 冻伤等。
危险部位:储罐区、压缩机间、汽车加油加气作业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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