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过辨识和分析,该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主要有:燃烧、爆炸、被抢盗等。这些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在采取本报告第六章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后,能够得到有效控制。
2)通过对该储存库安全管理、治安防范、库区选址、安全设施和作业过程五个单元的符合性评价,被评价单位对不合格项的及时整改,各单元评价结果为合格。
3)在库区四周现有的保护目标情况下,将各项安全对策措施和建议予以落实后,该库区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风险可承受。
邯郸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国道108线陵江至宝轮工程项目部位于广元市昭化镇石盘村八社的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1个最大库存量5吨的炸药库和1个最大库存量20000发的雷管库),基本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要求,具备使用条件;本工程爆破工作结束后,库区应立即停止使用,拆除房屋及库区相关所有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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